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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毕业生办理手续须知
发布日期:2015-11-03 阅读量:622
研究生毕业生办理手续须知
1、报到证: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上交学校两份就业协议,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五地需提供单位开具的接收函,石家庄市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加盖石家庄市人事局公章或出具单位接收函,已签约的毕业生如违约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违约函。学校凭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接收函和违约函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改派手续。按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9月份之前办理改派由研究生学院办理,9月份之后研究生本人办理。
2、组织关系:各培养单位根据就业协议书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组织部,学校组织部开具正式的介绍信到单位(需研究生本人带走,可以委托同学待办)。
3、户口:毕业生凭报到证,考博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研究生本人带走,可以委托同学待办)。
4、档案:用人单位允许研究生自带档案的,可以办理手续;签约单位无档案接收资格,需放河北省人才市场的毕业生,档案由研究生本人提取并到人才市场办理手续。学校密封后加盖公章,除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允许开封,如未经用人单位或学校同意私自开封,一切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自负。
5、婚育证明:单位需提供婚育证明的,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下载《毕业生婚育证明》表,研究生学院盖章后,到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手续(需研究生本人带走,可以委托同学待办)。
各单位地址及联系人:
组织部:开元楼1楼126室组织部办公室,
保卫处户籍科:春晖楼东办1楼,
计划生育办公室:春晖楼西办8楼,闫主任,35579。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维明北大街118号111房间。
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知
2011届毕业研究生:
请各位研究生提前办理“毕业离校清单”,办理完毕后交研究生学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只能本人领取,其他人员不能带领。
附件:毕业离校清单
研究生学院
2011.4.22
关于2011届毕业研究生网费等退款的说明
2011届毕业生:
经与卡部、网络中心和财务处协商,办理毕业研究生的退款事宜相关操作如下:
1、毕业研究生需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并在离校清单上盖章;
2、到网络中心办理销户手续(第九实验楼一楼);
3、带校园卡到卡部办理销户手续;
4、财务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