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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殊党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22 阅读量:651
各党委、党总支: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校广大党员心系灾区,情牵群众,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踊跃捐款捐物,用实际行动支援灾区人民。
近两天,学校党委和一些基层党组织陆续接到一些党员希望交纳“特殊党费”的问询。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如有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的,由基层党委、党总支接收,填写《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登记表》(见附表),统一上交校党委组织部,组织部根据规定和上级精神统一转交省委教育工委。第一批接收“特殊党费”的时间截止到6月20日。
党委组织部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河北省委教育工委通知
附件: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