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ment通知公告
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知识
发布日期:2012-04-28 阅读量:669
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知识
1. 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有什么意义?
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不仅是提高专业教育水准和质量,加强专业教育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是专业注册师制度的必要基础。近年来,建设部和人事部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制度,1997年颁布了“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推行创造了基本条件。
2. 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与国际接轨体现在什么地方?
1998年5月中国建设部人事教育劳动司与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共同签订了土木工程学士学位专业评估互认协议书。与此同时,中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NABSER)与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也共同签署了名称和内容相仿的协议书。
在这两份协议书中,双方认为NBCEA和JBM所使用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是大体一致的;双方相互承认由中国NBCEA评估通过的土木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和英国JBM鉴定通过的土木和结构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并认为以上学位符合中国结构工程师注册资格和英国ICE和IStructE正式会员资格的学术要求。根据NABSER和IStructE所签署的结构工程师执业能力考试互认协议,持有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在提出申请成为中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申请成为英国IstructE正式会员时,享有对等的地位。该协议书涵盖的专业点包括已被双方各自评估通过的专业点以及在今后的评估或再次评估中获得通过的专业点。
3. 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对报考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什么影响?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明文规定:专业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职业实践最少时间为4年,未通过专业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职业实践最少时间为5年。
4. 评估的具体实施方案是什么?
评估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领导下,建设部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实施。
5. 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全国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以建设部文件《全国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文件》为依据。
6. 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的原则是什么?如何理解?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以评促建”就是通过评估带动学校各项建设和发展;“以评促改”就是通过评估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创新;“以评促管”就是通过评估更新学校的管理观念,提高管理水平;“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就是学校通过评估工作加强建设,评估是手段,其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
7. 建设部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的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加强国家对土木工程专业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保证和提高土木工程专业的教育基本质量,更好地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针,并且使我国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符合国家规定的申请参加注册考试的教育标准,为与国际上发达国家互相承认同类专业的学历创造条件。
8. 评估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评估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客观地、公正地和科学地评价受评学校土木工程专业的办学水平,保证人才培养的基本质量,推动办学条件建设,增强学校的办学实力,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土木工程专业教育的发展。
9. 评估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审查申请资格、审阅自评报告、组织和派遣视察小组、审阅视察报告、作出评估结论、颁发证书。
10.评估工作的程序包括哪些阶段?
评估工作的程序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一)申请与审核 评估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对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拒绝受理的决定。
(二)自评与审核 评估委员会对受理申请的高等学校所递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派遣视察小组,评价视察报告,最后作出评估结论。
(三)申诉与复议 被评估的高等学校对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论持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出申诉;评估委员会在接到申诉文件后,应将情况报建设部,由建设部作出复议决定。被评估学校对复议决定不服时,可向法院提出诉讼。
11. 申请全国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条件须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2)申请学校土木工程专业必须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在国家教育部备案;(3)申请学校从申请日起往前推算必须有连续五届或五届以上的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4)申请学校需符合评估委员会受理评估的基本要求;(5)申请学校必须在提交申请报告的同时交纳评估费。
12.自评的目的是什么?
自评是土木工程专业所在院系对自身的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检查教学计划是否达到评估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撰写自评报告是自评阶段的重要工作。自评报告是学校向评估委员会递交的文件,要对评估指标中各项内容进行鉴别并加以说明,以备审核。
13.自评报告的内容涉及到哪些方面?
自评报告分为八个部分,即:前言、有关院系及专业现状、办学思想和特色、教学、科研生产及学术交流、自我评价、对上届视察校长报告的回复、附录。应按顺序逐条陈述。自评报告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报告中所陈述的论点应有翔实资料证明,以供审核。
14.什么是整个评估工作的基础?如何理解?
学校自评是整个评估工作的基础。首先,在评估的阶段中,学校自评的时间最长,在建设、改革与管理过程中所做的工作最多,取得的实效也最明显;其次,最了解学校教学工作状况的还是学校自己,只有被评学校认真搞好自评,才能总结好学校教学工作的成绩、提炼出办学特色,找准学校教学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也就是说,只有认真搞好自评,才能充分发挥评估的诊断功能;最后,专家组在进校前通过认真审阅学校的自评工作报告,已初步了解了学校教学工作以及评鉴工作的基本情况,获得了学校教学工作的大量信息,并有了初步的了解,这就为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奠定了基础。因此,自评是整个评估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是一项基础性工程。
15.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有哪些主要内容?
建设部颁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文件》中,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括号内为二级指标)、20个观测点:
(1)教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资料、教学设备、教学经费);(2)教育过程(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3)教育质量(德育标准、智育标准、体育标准)
16.在评估过程中,专家组除重视学校的教学基本条件,更重视什么?
更重视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重视学校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系统的建立。
17. 如何正确处理好“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的关系?
要办好一个专业,硬件固然重要,软件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有效地进行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科学、规范地进行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学风等,专业才能办好,教学质量才能提高。
18. 教师工作及业务水平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 1 )教师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及实践经验,有良好的教风,能胜任教学工作并取得一定教学与科研成果;( 2 )主讲教师应不少于 85% 取得岗位资格; ( 3 )55 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每年为本科生上课; ( 4 )近三年专业教师曾从事土木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
19. 图书资料应当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图书资料应满足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设置的必要条件,并应满足:
(1) 土木工程及其相关的专业图书应达到 20000 册以上; (2) 本专业的中文期刊 50 种以上,外文期刊 30 种以上; (3) 有齐全的现行工程建设法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4) 有一定数量的国内外文献及有保留价值的图纸、资料和文件; (5) 具有本专业电子资料。
20. 计算机设施应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计算机设施能满足计算机语言、力学计算、工程制图、施工组织管理等教学要求。一个年级学生人均计算机不少于 0.5 台。
21. 评估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2)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讲求实效,师生反映良好; (3)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结合教学进行思想工作。
22. 评估教学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2)有完善有效地质量保证体系和各种规章制度,并能贯彻执行; (3)教学档案及学生学习档案管理良好;(4)各教学环节考核制度完备并严格执行。
23. 评估课程教学实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根据教学计划,选用或自编合适的教材,重视教材建设;(2)课程内容充实,教学环节安排合理,并能联系实际,反映新技术发展及社会需要;(3)教学方法具有启发性,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学、独立工作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4)充分利用教学资料和教学设备。
24. 大学生素质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1)在思想道德素质方面,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高尚的精神境界和文明的行为举止。(2)在文化素质方面,做有哲理、有情趣、有品位、有高尚人格的人。(3)在心理素质方面,能做到心态平和、情绪稳定、乐观并积极向上。
25. 评估从哪些方面考察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1)毕业设计宜与实际相结合,选题内容、难度和工作量符合要求;(2)配备足够的讲师和讲师以上的教师指导毕业设计;(3)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设计任务,提交完备的毕业设计文件;(4)毕业设计不少于 14 周。
26. 视察工作的主要项目有哪些?
(1)与专业所在院系负责人商定视察计划。(2)会晤校长及学校有关负责人。(3)会晤院系行政、教学、学术负责人。(4)了解院系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5)审阅学生作业(包括参观学生作业),观摩学生上课,必要时可辅以其它考核办法。(6)会晤学生,考察学生学习效果并听取意见。(7)会晤教师,了解教学情况并听取意见。(8)会晤毕业生,了解毕业生情况。(9)与校长交换视察印象。(10)与院系负责人、师生代表交换视察印象。
27. 视察工作重点是什么?
(1)学校和院系对申请评估专业的评价、指导、管理和支持情况,以及对课程效果检查的能力。(2)各门课程所规定的教学目的与要求是否明确,规定与安排是否清晰、合理、有效,是否被师生理解。(3)教学计划与大纲的内容和覆盖面,以及与课程设计有关的授课时间安排。(4)课程对培养学生知识与能力的作用以及达到《评估标准》中智育要求的程度。(5)学生的能力和技能包括:分析、综合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土木工程结构和施工原理的程度,以及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外国语水平;动手能力;与土木工程有关的法规知识。(6)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师资队伍的建设情况。(7)教学设施与经费的现状及其利用情况。(8)对自评报告中不能列出的因素作定性评估,如学术氛围、师生道德修养、群体意识和才能,学校工作质量等。
28. 专业评估的审核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视察小组将视察报告(其中的评估结论建议除外)交申请评估学校,以核对视察报告所提事实。申请评估学校在接到视察报告后的 15 天内向评估委员会回复意见。逾期若无回复,则认为学校同意报告内容。
申请评估院校的回复材料,应作为一项附件供评估委员会作结论时参考。
允许申请评估院校将视察报告在其师生中传阅,但在评估委员会做出评估结论之前,不得公开。
29.土木工程专业评估结论有哪些?
(1) 评估通过,合格有效期为8年。获此项结论的学校需已参评三次,并评估通过。
(2) 评估通过,评估合格有效期为5年。
(2) 评估有条件通过,评估合格的资格有效期为有条件的5年。
(3) 评估未通过。评估未通过的学校在两年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30.我校土木工程专业评估是哪年首次通过的?
我校土木工程专业评估是2001年通过的,全国是第27个通过土木工程专业评估的院校。2006年由于本科评估推迟1年复评,2007年第二次通过土木工程专业评估,本次为第三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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