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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03 阅读量:545
院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通知精神,我校将进行推荐选拔200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及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作为主要依据,且得到省内外、本系统同行专家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已培养出取得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导师。
2、长期工作在工农业战线,作出下列成绩之一者:
(1)有重大技术发明创造、革新成果,并取得明显的
经济和社会效益;
(2)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成绩突出,取得明显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3)在管理工作中,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提出重
大科学决策或科学管理办法,在本地区、本部门或省内外推广应用后,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
(4)狠抓企业的改造和管理,实现扭亏增盈,取得显
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3、在自然、社会科学工作和科学研究中为某一重点学科的带头人、业务骨干,并获得下列奖励之一者(一般指奖励的前三名)。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或三等奖多项的;
(3)由中央、国务院授予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获两项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
4、在医疗卫生和教育工作中,学术造诣高,是某一学
科带头人,并对该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
5、在社会科学或文化艺术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享有盛名的专家、学者、艺术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奖励的;
6、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3篇以上有创新价值的论文的。
二、选拔程序
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组织评审。
三、其它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立即布置,认真推荐,
被推荐到教育厅的人选,人事处将组织填写相关表格,表格下载:http://rsc.sjzr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