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ment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7 阅读量:1011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学校党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实际,现就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主题要求
这次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要认真对照“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党员标准,紧紧围绕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決做到 “两个维护”(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来进行。各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主题内涵,精心部署安排,确保开出高质量、评出新气象,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
二、时间安排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和节奏把握由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月6日前将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报给学院党建组织员温潇华同志。
三、参加人员
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对象为全体党员,每一名党员都要按照党员组织关系参加。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生病和外出学习等特殊情况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学生党员一般不参加评优。
四、方法步骤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以一并进行,要重点把握好以下5个环节:
(一)突出重点内容,组织集中学习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之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河北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2018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中央要求和党内法规,把党支部职责任务和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会前学习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资料,传达相关要求。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要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检查
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
(四)认真组织评议,用好评议评定结果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1、介绍会前准备工作情况。由会议主持人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并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进行通报,重点通报党支部(党小组)对照检查情况和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依次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坚持原则、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坦诚相见,又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化而化之、不痛不痒,真正做到动真碰硬有辣味,让每个党员都能红红脸、出出汗,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真正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3、组织点评。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与会的学院领导同志应对会议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就下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按照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等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学院党委考核党支部班子的参考依据。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出“优秀”格次的党员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正式党员总数的10%(办公室党支部和各学生党支部实行联评)。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中遴选。
5、会议小结。会议结束前,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应就如何贯彻落实学院与会领导的指导意见,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表态发言。
6、表彰与处理。学院党委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评议结果并上报校党委。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理。对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党员,本年度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党员,不评定等次。
(五)制定具体措施,抓实问题整改和承诺践诺。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做到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党支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学院党委报备。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支部班子整改情况至少每半年向党员群众通报一次,党员兑现承诺情况每季度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一次。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学院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
五、相关要求
1、学院党委委员将分工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指导督促党支部书记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2、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教育载体作用,高质量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要及时填写入《党支部工作手册》。
3、各党支部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会后将整改措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报告和《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各一份,于2019年3月29日前报学院党委。电子版通过qq发至党建组织员温潇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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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