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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专2011秋排课计划

发布日期:2011-04-26   阅读量:759

 

有关教学单位:
现印发2011学年秋季学期专科教学计划,请按时做好教学计划核对和教学任务落实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一、教学任务安排程序
1.组织教师配课
各教学单位于5月15日至6月1日组织教师配课,并将配课结果通过邮件发送到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2.提交配课结果及排课需求
6月2日前,各教学单位将配课结果与排课需求汇总表(详见后附各种表格)由教学主管领导审批后,交高等技术学院办公室(西办931室)。
配课结束后,一般不再修改配课信息。如确需修改,须由教学单位主管领导提交书面说明,报高等技术学院审批。高等技术学院将对配课结果进行审核、调整,并及时将配课结果通知各教学单位。
二、教学任务安排原则及注意事项
1.课程的授课时间和地点
专科学生的授课地点在南校区(原装甲兵学院),对授课时间、地点有特殊要求的教师可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申请,(如有特殊要求请在表格 “特殊要求”一览中填写,上课需要多媒体教室的教师,请在“是否需要多媒体”一栏中填写,并在“软件”一栏中注明需使用软件的名称)。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汇总后报高等技术学院办公室,分院将根据教学规律及校区教学资源情况酌情考虑。
2.教材选用
在下达配课任务的同时,将对使用教材的信息进行统计,请拿到下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详细、正确的填写教材统计表有关信息。需要教师用书的教师,如果所有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一致,请填写需要册数(一般每门课每名教师一本),如果所有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不一致请单独填写教师用书有关详细信息,以便我们和出版社联系。没有填写教师用书册数和信息的老师,我们将视为不需要教师用书。选用教材的原则与教务处的要求是一致的。请老师们认真负责的选用好的教材。
3.其他问题
考虑到南校区距本部较远,排课过程中将与四方学院协调考虑,尽量安排授课教师连上四节(前两节一个班,后两节一个班)。
高专分院排课时间安排在教务处排课任务结束以后,因此排课结果出来的比较晚,我们尽量在放假前一周将课程任务书发放给各单位。
教学计划方面若有异议请直接联系高等技术学院,电话84576192。
 
高等技术学院
                                                   2011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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